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苏政办函【2012】7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收购过云楼部分藏书事宜的函
北京市文物局: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作为国有骨干文化单位竞购过云楼藏书,得到省委、省政府全力支持,并已竞拍成功。过云楼藏书3/4在南京,现1/4成功竞购回归江苏,是江苏人民也是社会舆论的呼声和企盼。省政府确定此项收购由国有文博单位南京图书馆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实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定南京图书馆收藏,以利于开展整体学术研究和通过再出版开发其重大文化价值。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文化 藏书收购 江苏 函
抄送: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京图书馆
南图函[2012]2号
关于收购过云楼部分藏书事宜的函
北京市文物局:
过云楼藏书四分之三在我馆收藏,现四分之一成功竞购回归江苏。省政府确定此项收购由我馆和凤凰集团实施。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做好收藏工作。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文化 藏书收购 函
南京图书馆馆长办公室 2012年6月12日印发